2011澳門「美好一刻」攝影比賽
责任编辑: 飘渺一叶
  • 发布者: 纸飞机  发表于 2011-5-25 20:55 分类:港澳台资讯 查看: 1404 

    摘要: 2011澳門「美好一刻」攝影比賽 主辦單位:澳門特別行政區新聞局協辦單位:澳門攝影學會、澳門沙龍影藝會、澳門攝研會、澳門影友協進會、澳門綜藝攝影會、澳門攝影藝術協會、澳門鏡藝會、澳門數碼攝影學會、澳門新聞 ...

 

2011澳門「美好一刻」攝影比賽

 

主辦單位:澳門特別行政區新聞局
協辦單位:澳門攝影學會、澳門沙龍影藝會、澳門攝研會、澳門影友協進會、澳門綜藝攝影會、澳門攝影藝術協會、澳門鏡藝會、澳門數碼攝影學會、澳門新聞工作者協會、澳門記者聯會、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及澳門傳媒俱樂部。

一、目 的:

2011澳門「美好一刻」攝影比賽,旨在記錄一年來澳門的發展和生活,並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出版的《澳門年鑑》挑選具代表性的照片,用作年度封面及各章節內文插圖。

二、作品要求:

照片必須緊密地圍繞澳門的人、事、物,透過捕捉2010年至今澳門的市容變化和居民生活,突顯澳門城市的美妙處,留住這一年來澳門出現過的各種美好時刻。從大處着眼,作品呈現的可以是新穎建築和傳統風情,可以是節日慶典或大型活動;從小處着
筆,作品也可以發掘城中的街頭小巷和市民的日常生活,展現澳門的人文特色和社會面貌。其重點是發現澳門人澳門事中讓人感到美好的精神底蘊。另外,由於攝影比賽旨在為《澳門年鑑》挑選合適的封面照及插圖,攝影師也可朝《年鑑》第二部份澳門特別行政區概況中十六個章節分類思考,着力記錄一年來澳門不同社會範疇的形象特色和發展情況,增加作品的廣泛性和多樣性。

附錄

《澳門年鑑》第二部份十六個章節名稱
1. 政制和行政;2. 法律和司法制度;3. 對外關係;4. 經濟;5. 博彩業;6. 旅遊;7. 公共秩序;8. 教育;9. 文化體育;10. 衛生和社會福利;11. 傳媒、通訊和資訊科技;12. 土地、基建、房屋和公用事業;13. 運輸;14. 地理環境和人口;15. 宗教和風俗;16. 歷史。



三、規  格:

只接受數碼檔作品(35mm菲林作品可掃描為數碼檔)。格式要求
爲JPEG,300萬以上像素,彩色、黑白不限,每一照片檔案大小不可超過5MB。
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必須爲參賽者本人拍攝的攝影作品;
*不接受電腦圖像軟件合成照片;
*得獎作品均要求作者提供未經任何圖片軟體處理的原始資料圖像文件。

四、參加資格:歡迎所有攝影愛好者參加*。

五、收件方式及作品識別:

經由網路徵集作品。參賽者請到新聞局網站www.gcs.gov.mo下載並填寫《參賽作品表》(見附件),連同數碼照片同時發送至電子郵箱 photo2011@gcs.gov.mo。郵件標題格式爲-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例如:陳大文+美好的早晨。

六、作品數量:每一參賽者最多可投作品十幅。

七、收件日期:2011年5月9日(10:00)至2011年5月16日(17:45),收件電子郵
箱屆時亦隨即關閉。

八、評選日期:2011年6月12日

九、評選委員:新聞局及各協辦機構代表

十、獎  品:

冠軍一名        :獎杯一座、獎金八千元
亞軍一名        :獎杯一座、獎金五千元
季軍一名        :獎杯一座、獎金三千元
優異獎五十名      :各得獎狀一張及獎金五百元(頒出的獎項數目按視乎作品水準而定)
年鑑封面獎       :如獲新聞局年鑑編委會遴選為封面作品者另獎獎金五千元。
注意 :年鑑封面約有三分之一部份會被設計字樣覆蓋,參賽者請參考附圖; 作品須符合參賽規格。(如無合適作品,此獎項從缺。)
年鑑全頁插圖獎五至十五名:由新聞局年鑑編委會選出作《2011澳門年鑑》全頁插圖的相片,另獎獎金一千元。(獎項數目視乎合適作品數量而定)

十一、評選結果公佈日期:2011年6月下旬

十二、展覽及頒獎日期 :2011年11月下旬

十三、附      則

1. 為鼓勵更多攝影愛好者參加,冠、亞、季軍不得
有相同作者,同一作者最多只可獲五個優異獎。
2. 參賽者得承認本章程及評選委員之決定。
3. 主辦機構有權將獲獎作品用作出版、上網及宣傳之用,不需徵求作者同意亦不需給予額外報酬。
4. 參賽作品中涉及的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等問題均由作者自負。
5. 不設退件安排。
6. 本章程如有未盡善之處,主辦單位有權修改之並保留闡釋及決定權。

*新聞局人員不得參加是次比賽

参赛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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