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的美丽校园”摄影大赛的通知
责任编辑: 飘渺一叶
  • 发布者: 纸飞机  发表于 2011-8-30 16:44 分类:摄影比赛 查看: 521 

    摘要: 关于举办“我的美丽校园”摄影大赛的通知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现我校发展成就,迎接学校60周年校庆,激发广大师生和校友的爱校之情,特举办“我的美丽校园”摄影大赛。大赛的部分优秀作品将用于学校60周年校庆 ...

 

关于举办“我的美丽校园”摄影大赛的通知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现我校发展成就,迎接学校60周年校庆,激发广大师生和校友的爱校之情,特举办“我的美丽校园”摄影大赛。大赛的部分优秀作品将用于学校60周年校庆画册、宣传片、摄影作品展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用镜头记录校园美景,留住青春脚步,定格美好瞬间。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要求作品以“我的美丽校园”为主题,以独特的视角展现我校优美的校园风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实践实习活动场景。要通过校园的自然风景、建筑、学校发展中的各种感人事迹和人物以及活动纪实摄影图片,多角度展现校园之美,展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展现我校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展现学校办学60年来发生的变迁和取得的成就,展现师生之情、同窗之谊,展现莱农精神。

二、参赛资格
     全校师生员工、校友和社会摄影爱好者。

三、征稿细则
1、摄影作品须为原创,要求画面清晰、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富有艺术美感。
2、本次摄影大赛接受数码摄影(采用JPG文件格式)和胶片摄影作品参赛,参赛者提交作品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15幅)。要求每张图片不小于1.5M ,不大于6M。请随稿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与作品一起发送到大赛征稿专用邮箱。
3、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改变色调等技术处理。凡送选经电脑调整过的作品须同时提交原始作品)。
4、所有入围作品,学校有权在校园在线、校报、展览馆、专题片、宣传画册等媒体和活动中使用。
5、主办方有权调集获奖作品原底片或原始数码文件进行核实,不能提供底片或原始数码文件的作者将取消获奖资格。来稿不退。

四、作品类别 
风景类:作品对象包括青岛农业大学两校区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等。体现校园的风光或生活场景,反映美丽校园所散发出来的青春活力和独特风格,展示校园的神奇与美丽,抒发自己对校园热爱之情的作品,表现建筑风貌以及校园发展历程的照片,均可参赛。作品拍摄时间不限。

人物生活类:要求作品真实反映校园生活,作品对象包括发生在青岛农业大学校园内一切人物活动。如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宿舍、餐厅、操场等地的生动有趣、难忘感人、创意洋溢的瞬间。作品拍摄时间不限,可以是那些生活往事以及大学历程的照片。通过人物摄影,折射出丰富、快乐、美丽的校园生活,反映出我校师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五、作品展览
参赛作品将在校园在线、校报、展览馆、宣传画册等校内媒体上登载或展出。大赛结束后,将举办优秀摄影作品展。
六、作品评选
大赛截稿后将邀请专家进行评选。按校园风景类和人物生活类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作品各1件、二等奖作品各2件、 三等奖作品各3件、优秀奖作品若干。为确保公正,评选时将隐去作者信息。
七、投稿事宜
投稿截止日期:2011年9月10日

投稿方式:发电子邮件至E-mail:86080149@163.com (单封邮件附件不大于50M)。胶片邮寄: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青岛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宣传科(邮编:266109)。



联 系 人: 孙广
联系电话:0532-86080149


八、其他事项

1、主办单位对获奖入选作品有权作各种宣传用,不另付稿酬。
2、作品如涉及版权、肖像权等事宜,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3、凡投稿参赛者均视同承认本赛事规定。
4、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青岛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我的美丽校园”参赛作品登记表

 

作 品 名 称

 

图片文件名

 

作 品 类 别

单  幅(   )或 组照(    ) 
风景类(  )或 人物生活类(   )

作 者 组 别

教职工、校友组(    ) 或    在校学生组(    )

作 者 姓 名

 

联 系 电 话

 

作者单位、地址

 

摄 影 时 间

 

摄 影 地 点

 

使用相机型号

 

技 术 参 数

 

图片背后的故事或作品简要文字说明

(15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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