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将举办城建三年计划文学、摄影、摄像大赛
责任编辑: 飘渺一叶
  • 发布者: 纸飞机  发表于 2011-11-2 14:14 分类:摄影比赛 查看: 578 

    摘要: 2009年,我市启动了“城市建设三年计划”。两年多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新变化”的工作目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效,城市面貌显著变化,城市功能 ...

2009年,我市启动了“城市建设三年计划”。两年多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新变化”的工作目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效,城市面貌显著变化,城市功能趋向合理,城市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城市品位明显提升,正阔步向着和谐秀美宜居的生态型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迈进。

为宣传城市建设三年计划取得的突出成就,展示城市建设变化与风采,激发全市人民建设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经研究决定,举办安阳城市建设三年计划文学、摄影、摄像大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大赛以“见证安阳”、“我身边的变化”、“迎接城市建设三年计划圆满完成”为主题,用文字、镜头记录城市建设的巨变和见证安阳发展、浓缩城市文脉的建设、建筑,通过新与旧的对比,反映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反映城市建设给人民带来的高品质生活,反映城乡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充分展示我市城市建设发展的卓越成就,

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安阳、热爱安阳、建设安阳,进一

步激发社会各界对安阳城市建设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二、作品要求

文学作品:包括短篇小说、小小说,字数5000字以内;散文、报告文学、长篇通讯、赋,字数5000字以内;诗歌、诗词、歌词,篇幅50行以内。格式要求:采用电子和书面文档投搞,电子文档格式为WORD文档,页面设置为A4纸。

摄影作品:彩色、黑白均可,数量不限。照片规格一律为10吋,方片为7吋,组照4-8幅为一组。数码照片文件量不得小于5MB,尺寸在1600×1200像素以上,文件格式不限。

摄像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复制、抄袭、剪辑他人著作。作品可以独创,亦可集体创作。不得有商业色彩,不得以各种形式植入广告。风光片、新闻片时长在4分钟以内,纪录片、短剧时长在25分钟以内。

所有作品请写明作者姓名、年龄、地址、邮编、所在单

位及联系电话。摄影作品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摄像作品注明策划、编剧、导演、摄像、剪辑、后期制作、音效、音乐(原创)等相关信息。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视为无效作品并不予退回。

三、奖项设置

每个参赛项目分别设

一等奖:2名,颁发5000元奖金。

二等奖:5名,颁发3000元奖金。

三等奖:10名,颁发1000元奖金。

优秀奖:30名,颁发200元奖金。

组织奖:5名,颁发奖杯。

获奖作品可参加安阳城市建设三年计划成就展,并编入成就展文集、相册和影像集。

四、大赛时间

大赛征集作品时间为2011年8月初至11月18日;作品评审时间为11月21日—11月25日;大赛颁奖暨优秀作品展出时间为2011年12月中旬—2012年1月中旬。

五、主办单位

中共安阳市委宣传部

安阳市城市建设三年计划总指挥部办公室

六、协办单位

安阳日报社

安阳广播电视网络总台

安阳市文联

七、承办单位

安阳文化产业投资公司河南连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八、注意事项

1、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作品原则不退,珍贵照片索回请注明。参赛作品引起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负责。

2、入选作品名单将于2011年11月底在《安阳日报》、安阳网和安阳电视台、安阳新闻网公布。主办单位对入选的作品有权使用(包括宣传、展览、出版、内部学术交流等),不再另付稿酬。除此以外的商业性使用,由使用单位与作者商洽。
3、参赛者直接将作品送交安阳市推进城市建设三年计划总指挥部办公室(安阳市公路局综合楼七楼705室)。

电话:2258700 2108960 邮箱:ayadxq@163.com

大赛活动安排:


一、大赛新闻发布会暨集中采风活动启动仪式

时间:8月初

地点:安阳市党政综合楼会议室

参会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宣传部、城建专项指挥部、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媒体单位,部分参赛选手

二、集中采风活动

时间:8月初集中三天时间

地点:部分重点城建项目

参加人员:自愿报名参加的选手

三、作品征稿

时间:8月初—11月18日

范围:安阳市区及县区

四、作品评审

时间:11月21日—11月25日

评委:主办单位、协办单位领导,聘请作家、摄影、摄像届专业人士

五、优秀作品展暨大赛颁奖仪式

时间:12月中旬

地点:东区两馆

参会人员:市委市政府领导,主办方、协办方领导,赞助方领导,各县(市、区)、各相关局委、各专项指挥部,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媒体单位,各级获奖作者

展出时间:2011年12月中旬—2012年1月中旬

展示地点:东区两馆(首展)、市内各市民广场(巡回展)、市内举办的其它展会(房展、车展等)现场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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