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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伊斯兰教兴起前,贝都因人是阿拉伯半岛部落氏族社会的主要组成部分。
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传教期间,贝都因人纷纷皈依伊斯兰教。他们剽悍、骁勇、顽强,成为穆罕默德统一阿拉伯半岛及其以后哈里发政权向外扩张的基本力量,并随之而散布于西亚、北非的广大沙漠地区。贝都因人笃信伊斯兰教,多属逊尼派,在沙特阿拉伯,以罕百里与沙斐仪教法学派居多,在北非遵奉马立克教法学派者居多。北非的贝都因人与当地的柏柏尔人自然融合,在他们中信奉苏菲派的较多。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贝都因部落不得不服从其游牧所在地的政府管理,但仍保持其部落特点:族长制,父系社会,族内婚和一夫多妻家庭。在操阿拉伯语的诸部落中,一家之长及其以上各级社会单位之首领直至部落首领,均称为“舍赫”(shaykh)。舍赫由一个非正式的部落长老会议辅佐,进行统治
贝都因人习惯居住毛毡帐篷,帐篷里用布或毡子隔开,男女分居。南阿拉伯哈达拉毛等地的牧民为躲避强劲的风暴,大多住在岩洞里或悬崖下。主要食品是鲜奶、酸奶、奶酪等乳制品,副食是枣椰与粮食制品,肉食与咖啡只用于节日或待客。贝都因人普遍保留着部落制度和嫡堂婚姻。许多阿拉伯国家政府鼓励和安置贝都因人定居。20世纪20年代以来,由于政治和经济的发展在沙特阿拉伯有部分贝都因人定居下来,但多数贝都因人对农业生产不感兴趣,也不大适应,仍过着游牧放牧的生活,保留着传统的族长制。
贝都因人酷爱自由而不受约束的生活,豪侠行为是游牧部落衡量每个人道德的最高标准。阿拉伯语“姆鲁族”一词的意思极勇敢、好义、为氏族利益勇于冲锋陷阵,不惜牺牲性命。坚忍不拔、吃苦耐劳、热情豪放、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是贝都因人的个性特征。为享受最大限度的自由,贝都因人宁愿过艰苦的游牧生活,也不肯过定居的城市生活。
贝都因人不承认部落传统以外的任何法律,除了本部落的酋长外,不服从任何政权,不承认任何政治制度,没有纪律秩序和权威的概念,也没有定居社会所具有的政治组织。他们遵循前人的习惯,受部落惯例的节制只要公意认可的事情就是合法的。他们所处的社会被称为“没有政府的社会”有血缘关系的氏族是
其社会基础。凭著血缘关系,他们把家庭结合成氏族;把氏族结合成部落。为了加强势力的需要,又把部落联合起来成为部落联盟。
贝都因男子穿长到脚踝的灯笼裤、肥大的长衫,冬季外加斗篷,腰间插一弯刀或手枪。妇女的长衫、外衣、斗篷都绣花,喜欢佩戴各种首饰:手镯、脚镯、戒指、项链、鼻环以及用金属、兽角、珊瑚、玻璃等材料制成的胸饰。贝都因女孩自16岁起,在前额、下颏、双唇、双颊、手、胸、脚掌上黥染蓝色或绿色花纹。
骆驼对贝都因人至为重要,故贝度因人又喜欢自称驼民。“没有骆驼,就不能设想沙漠可以居住的地方。游牧人的营养、运输、贸易无一不依靠骆驼。新娘的彩礼、凶手的赎罪金、赌博者的赌注、酋长的财富都是以骆驼为计算单位。
在西亚、北非的沙漠和草原,因长年干旱,夏季气温经常在40℃至50℃之间,而且降雨量极不均衡,有的地区牧草都被旱死。因而,寻找牧场争夺水源,就像一条线贯穿在贝都因人的整个历史。由一个牧场奔赴另一牧场,经常要走400到800公里。要能走完这段“干渴之路”,牧畜必须具有特殊的适应能力,贝都因人选择了有“沙漠之舟”美称的骆驼。贝都因人牧养的是单峰驼,看上去它比中亚及蒙古地区的双峰驼清瘦,但耐渴力很强,可四五天不喝水,而且奔跑起来更快,世界上的赛驼奔跑一般用的就是这种单峰驼。
对于贝都因人,骆驼一身都是宝:驼乳可解渴,驼肉可以充饥,驼皮可以做衣服,驼毛可以做帐篷,驼粪可以做燃料,驼尿可以当生发油。
自古代起,贝都因人和他们的单峰驼就和商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无论阿拉伯半岛还是北非,在远离交通线的沙漠腹地,骆驼是最得力的运输工具。骆驼走的商路覆盖整个沙漠地区,朝觐之路、乳香之路、丝绸之路等都有骆驼的足迹。一头大的公驼一次可驮800公斤货物。在长期的商旅途中,识途老驼救商队出困境是常有的事。在北非流传一段佳话:有一个商队因向导迷路在沙漠时里转了20天,带的水用完了,大家都绝望了。这时,一只老驼开始领头走起来,整个商队都跟上它走,最后走到了水井旁。原来它在这口井饮过水。贝都因人除向商队提供骆驼和向导而收取费用外,还向商队收取过境税。收取过境税有这样一层意思,即在其领地内商队不会遭到攻击抢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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