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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怀柔 华彩会都”全国摄影大展 征稿启事
责任编辑: 飘渺一叶
  • 发布者: 纸飞机  发表于 2014-7-11 14:32 分类:摄影比赛 查看: 22331 

    摘要: “锦绣怀柔 华彩会都”全国摄影大展 征稿启事 为了迎接APEC 国际会议在怀柔的召开,充分展示怀柔区秀美的自然风光,悠久的人文历史和怀柔人民的精神风貌、建设成就,全面提升怀柔区的对外形象和美誉度,由中国摄影家 ...

 

“锦绣怀柔 华彩会都”全国摄影大展 征稿启事

为了迎接APEC 国际会议在怀柔的召开,充分展示怀柔区秀美的自然风光,悠久的人文历史和怀柔人民的精神风貌、建设成就,全面提升怀柔区的对外形象和美誉度,由中国摄影家协会、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和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宣传部共同主办,中国摄影发展中心、北京市怀柔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华瑰宝精品展组委会联合承办的“锦绣怀柔 华彩会都”全国摄影大展面向全国征集作品。

  怀柔区山川秀丽,是“首都后花园”,拥有良好的自然环境。怀柔慕田峪长城、雁栖湖、青龙峡、红螺寺、黄花城水长城等风光秀丽,美不胜收。近年来,怀柔区委、区政府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涵养、文化科技产业发展齐头并进,优美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色为摄影家提供了创作条件,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宣传部
  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摄影发展中心 北京市怀柔区文联
  中华瑰宝精品展组委会
  支持单位:公安部摄影家协会 中国艺术摄影学会
  中国晚报摄影学会 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
  中国档案工作者摄影研究会 北京皇家摄影俱乐部 北京外国摄影爱好者俱乐部
  怀柔区摄影家协会

征集时间及日程安排

征集日期:即日起至2014年8月20日
展出日期:2014年9月15日-10月5日

■ 征集主题 锦绣怀柔 华彩会都

■ 征集内容

  围绕APEC国际会都建设,充分反映怀柔自然生态、宜居环境、历史文化、城乡面貌、人文风情;反映怀柔区经济建设、产业发展、文化科技创新、社会进步所取得的成就;反映怀柔区人民和谐共生的精神境界,尚礼、厚道、宽容、助人的文明品质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本次大赛共评选出137幅入展作品,其中:
  金质收藏作品2幅,稿酬各1万元
  银质收藏作品5幅,稿酬各3000元
  铜质作品收藏30幅,稿酬各1000元
  优秀作品100幅,稿酬各5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数量不限,获收藏级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金质收藏作品中至少有一幅拍摄于北京怀柔区雁西镇地区。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但必须取材于怀柔区境内,根据创作的需要,可以适当进行后期调整。

  3.投稿方式

  (1)纸质作品投稿,规格:长方形作品长边为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作品请勿装裱。每幅作品背面须粘贴作品表,并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无作品表或不按要求填写作品表的作品,举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地址1: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家协会“锦绣怀柔-华彩会都”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电话:010—83125655 联系人:杨师然

  地址2: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6号首都博物馆院内 “锦绣怀柔-华彩会都”大展办公室

  电话:010—63370493 联系人:王珊

  (2)光盘投稿,作者必须在“锦绣怀柔 华彩会都”摄影大展作品征集邮箱投稿(
1136233197@qq.com )并建立WORD文档,如实填写表格真实个人信息。主办方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

  (3)纸质、网络作品不得重复投稿。

  4.作品入展后,举办方将统一调取原始大数据文件,用于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权利。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主办各方均有权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广告宣传,并不再支付稿酬。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造成举办方损失的,举办各方均有权向其进行追偿。

  8.凡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入展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9.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遗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11.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 作品评选

  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锦绣怀柔 华彩会都”全国摄影大赛作品登记表(可复印)
  拍摄要求详见“锦绣怀柔 华彩会都”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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