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之影” 明喆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责任编辑: 飘渺一叶
  •  原作者: 金禅思语 发表于 2012-9-24 11:12 分类:摄影比赛 查看: 2128 

    摘要: “深圳湾之影”明喆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深圳湾公园位于深圳市西南部沿海,具有现代海湾景观,是展现深圳滨海城市特色的重要窗口,自然、生态、人文在这里和谐交融,自2011年8月5日全面开园以来,深受广大市民的喜爱 ...

                                 深圳湾之影明喆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深圳湾公园位于深圳市西南部沿海,具有现代海湾景观,是展现深圳滨海城市特色的重要窗口,自然、生态、人文在这里和谐交融,自2011年8月5日全面开园以来,深受广大市民的喜爱。
      为展示深圳滨海城市特色,反映深圳市公园建设成果,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决定举办第二届“深圳湾之影”摄影大赛及获奖作品展览,欢迎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踊跃参赛。


一、主题
表现深圳湾公园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表现深圳湾公园举办的文化活动情况(时间另行通知)。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

承办单位:深圳湾公园
   协办单位:港深珠澳摄影联盟、中国影像网、深圳市惜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女报杂志、港深珠澳摄影报、深圳特区生活杂志、腾讯微博及深圳相关媒体


三、作品要求
    1、每位作者参赛作品不得超过10幅,组照按一幅计算每组不超过6幅,只接受电子文件,电子文件格式为jpg,不小于3M。风格不限,彩色与黑白均可。
    2、每幅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近年来拍摄的深圳湾题材原创作品。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作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的技术处理。电子文件光碟需含原始电子文件,以备核查。如果发现违反上述规定,则取消参赛资格。


四、其它事项
   1、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对所有来稿作品进行认真评选。
   2、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在相关的非商业目的展览、印刷、出版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3、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4、凡投寄作品参加本届大赛评选的作者,举办方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之规定。
   5、获奖名单在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网站(www.szparks.gov.cn)、港深珠澳摄影报、中国影像网(www.199u2.com)及相关媒体公布。获奖作品将在深圳湾公园展出。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单位所有。


五、奖项设置
一等收藏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收藏奖3名,奖金各2000元。
三等收藏奖9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100名,奖金各100元。


六、时间安排
截稿日期:2012年12月20日止(以送达时间为准)。
作品评选:2012年12月下旬
获奖名单公布:2013年元月上旬
展览时间:2013年元月下旬


七、作品递交方式
下述两种方式均可:
1、原创作品直接发送到“港深珠澳摄影联盟”邮箱gsza_yb@126.com(注明“深圳湾之影”明喆杯摄影大赛,并留下联系方式);


2、邮寄或直接送达: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百汇大厦北座1601室(港深珠澳摄影联盟)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5-25571358、25468143
        联系人:朱小姐    电话:13590288804

直接送达
         深圳市滨海大道南侧红树林海滨生态公园东边停车场警务室二楼(深圳湾公园管理处)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83719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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